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
财政部批准,省人民政府同意
近日,湖北省人社厅、财政厅印发
《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
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
(鄂人社发〔2023〕22号)
从2023年1月1日起
为2022年12月31日前
已按规定办理退休(退职)
手续并按月领取
基本养老金(退休费、退职生活费)的
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(退职)人员
提高基本养老金
调整时间
今年7月起
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
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
一图读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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